正因為我想「追求」什麼不同於現在的美好,才驅使我自己轉變的,也才得以堅持到後來,但奇怪的是,當我抵達了過去期盼的狀態時,卻是因為「不追求」了,雖然最初的「追求」是一股動力支撐自己走向改變之路。
忽然間幸福來了,真的是忽然之間就到來的,心突然由狹小的空間掉入一個廣闊無邊的境地,這是自己一直想望的狀態,發生的時候卻是壓根都意想不到的突然,不是什麼轟轟烈烈的轉折情境,卻是好平常不過的日子,突然間就發生了。
幸福居然不是因為「什麼」才感覺到美好與愉悅的,那種因為有了什麼,有條件的美好感覺是短暫且充滿壓力的東西,不是真實的幸福感覺。
以前以為一定是自己做錯了什麼才感覺不到幸福,幸福才忽然消失了,也一直以為我一定得擁有什麼,我才會重返幸福,可是原來不是這樣子的。
幸福是本來自己的自然狀態,因為協定體驗「不幸福」的時間,當那時間結束了協定停止了,自己又回到幸福的狀態了。
幸福不是做了什麼導致的,也不是因為得到了什麼而感覺到幸福的,幸福只是放下了「不幸福」的定義,就自然地由「不幸福」的狹小時間裡,掉落自己本然廣闊的巨大平靜裡面,回到本來的樣子而已。